“宝贝”通关攻略
·出境篇
// // 出境篇 // //
所需材料
(1) 携带人出境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2)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要求在狂犬病疫苗免疫有效期内;
(3)根据不同目的地国家/地区对应的入境宠物的具体检疫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出境流程
(1) 递交申请。
出境前至少一周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网上申报,可以自行申报也可委托代理申报;
(2) 海关审核资料。
审核合格,现场受理。审核不合格一次性告知要求;
(3) 现场检疫。
海关关员现场核验宠物信息是否与资料申请一致,并对宠物进行临床检疫;
(4) 签发证书。
经海关核查资料无误且检疫合格的,签发《动物卫生证书》;注意证书有效期合理安排好时间。
(5)领取证书。
凭携带人身份证明材料领取证书。
海关提醒
(1)去往不同目的地国家/地区对应的宠物检疫要求不同哦!
(2)部分国家对“高风险国家/地区”宠物入境具有特殊要求!
(3)出境后只能在抵达国指定口岸入境!
常见国家(地区)宠物入境要求查询官方网址链接
美国:
https://www.aphis.usda.gov/aphis
英国:
https//www.gov.uk
日本:
http://www.maff.go.jp/aqs/english/index.html
中国香港:
https://www.afcd.gov.hk
欧盟:
https://ec.europa.eu
·入境篇
// // 入境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携带入境宠物检疫要求》,我国对入境宠物按照“指定国家或地区”和“非指定国家或地区”实施分类管理。
所需材料:
(1)官方检疫证书。
(2)狂犬疫苗接种证书。
(3)宠物电子芯片。若宠物来自 非指定国家或地区,还需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
入境流程
方式一:
(1) 现场申报。
携带宠物进境后向海关现场申报,填写《携带入境宠物(犬、猫)信息登记表》。
(2) 审核资料。
提交检疫证书,疫苗接种书(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还需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
(3) 读取芯片。
读取宠物芯片,核查上述证书。
(4) 现场检疫。
检疫合格后予以放行;若不合格则根据口岸条件进行30天隔离检疫或限期退回或销毁,隔离检疫合格放行,不合格限期退回或销毁。
方式二:
线上申报:操作流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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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
携带需隔离检疫的宠物,应当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海关总署官网会公布并及时更新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名单。目前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如下:
·LAW
// 主要依据法律//
· 第一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 第二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作限期退回处理的,携带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海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携带宠物出境;逾期不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第四十三条: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境的,必须持有疫苗接种证书。没有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的,由口岸动植物检验机关作限期退回或者没收销毁处理。
供稿:石家庄海关动植物检疫处、邯郸海关
监制/郑勇
审校/郑惠华
编辑/邢兆洁
作者/石磊、王尧萱
石家庄海关12360